为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严格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相关要求,1月11日集团纪检监察部下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子公司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行动方案监督重点的内容,注重发现问题,结合公司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严肃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自查工作,查找自身的短板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各直属子公司将营商环境自查情况工作报告报送至集团纪检监察部,截止2月18日共收到自查报告7份。集团纪委将始终扎实抓好《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按照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助力锦州振兴发展,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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